清朝顺治时候,嘉兴有一个姓钱的书生。他在年轻的时候,在孙家做教书先生。
孙家有个女儿,芳龄十七。过去的女孩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,除了家人之外,能接触的就只有这个先生。而钱书生血气方刚,也是好色而慕少艾的年纪,两个人悄悄谈起了恋爱。
某天清明的时候,大家都去扫墓,这女孩子不用去扫墓,留了下来。钱书生趁机跟她在家里滚了床单。
没过多久,女孩子居然怀孕了。没办法,只能跟父母如实相告。当时人注重礼教大防,这种事情传出去,基本也就社会性死亡,全家都得一起丢人。
父母心想,钱书生学问也不错的,看起来未来说不定很有前途,闹起来也没什么好处,不如就把女儿嫁给他,岂不是就掩盖了丑事吗?
结果父母去找钱书生一问,钱书生竟然勃然大怒:“我是个正经人好伐?你女儿自己外面勾搭了什么野男人,怎么反而诬赖是我干的呢?”
孙家本来就对女儿很生气,这一听先生这么说,原来女儿竟然这么不老实,不但做丑事,还要诬赖先生,更加怒火万丈。女儿也不想认了,准备把她赶出家门。
孙小姐无力辩驳。那会儿社会是很尊重读书人的,读过书的人明事理,怎么可能会骗人呢?相反女人就不可靠,不值得信任了,父母也不相信她是被冤枉的。孙小姐绝望之下,上吊而死。
第二年钱书生就考中了乡试。但是他考中的时候,梦见这孙小姐抱着孩子站在他面前。
后来参加会试的时候也是一样,考中了就梦见死去的孙小姐。
钱某这样一路考中,一路升官,后来去了江宁做司理。在任上的时候,镇江发生了叛乱案,其他所有官员都异口同声说,是因为钱某贪污,激发老百姓民变。
钱某大声叫冤,但是谁也不理他,仿佛所有南京的官员都铁了心要让他当这个替罪羊。很快钱某便因为贪污罪被判处了死刑。
在被处死之前,钱某第三次梦见孙小姐,这次孙小姐是手里拿着红丝巾,给他系在脖子上,第二天钱某就被绞刑处死。
知道这件事的人都说:“为什么钱某这样负心,竟然还连连升官呢?那是因为他这个人太坏了,单纯削去他的前程,不足以报应。必须要先让他爬高一点,才有机会摔得重,必须要让他也一样被人冤枉,上吊而死,才能抵扣他的罪过呀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