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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句耳熟能详的话存在误解,那便是“刑不上大夫,礼不下庶人”,尤其是前一句“刑不上大夫”,通常被拿来作为特权阶级的印证。事实上,也确实是如此,赵壹在《刺世疾邪赋》中写道:“是故法禁屈桡于势族,恩泽不逮于单门”,就是这同一个意思。对此,我亦深憾。

但站在文化文字的角度,有另有一种看法。

文化之用,教化为重。如何用“刑不上大夫”达到教化目的呢?汉武帝时期几位重臣的事情可窥一斑。在《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第十》中列示了公元前121年至前115年六七年之间,有一位御史大夫(张汤)和三位丞相(李蔡、庄青翟、赵周)相继自杀,原因可查阅各自列传,但我在这里想说的是他们的死法而不是死因。他们都是自杀的,为什么自杀?当然因为是有罪,但是为什么都要自杀呢?正是因为“刑不上大夫”。

读书人在中国人心中从来是有名望、有声誉且受人尊重的,至于能不能十年寒窗而后天下知名,需要时机和运气,但读书人的尊严不可抹杀。不是每家人的孩子都能读书,取“士”已是千里挑一,“士”在普通百姓眼中,是一种激励、一种标杆,也是一种榜样,因为他们读了书也明了理,当然,我们这里讨论的是真正的读书人。所以中国文化对于这些人的要求也格外地高,换言之,既然以读书人自居,就要像个读书人的样子,百姓可以被原谅,但读书人不行。因为知书就要达理,百姓有错,或许是愚顽无知,但读书人犯错就是明知故犯。而那个时候的诸侯世家子弟读书机会远超平民,他们在正统文化下是最应该受到监督、责备和约束的人,为何“《春秋》作而乱臣贼子惧”?恰是因为《春秋》的精神便是“责贤”。

可是该用什么去管理这些人呢?再成立一个机构或者制定一种制度吗?效果不乐观。因为机构和制度都是人制定的,而只要是通过人为制定的就几乎都是由特权阶层来决定游戏规则,他们不可能不去保障自己的既得利益,依靠客观制度的流弊显而易见,于是转而寻求主观。古时采取的方式是:通过学习反省来熏陶提升品行,使之有良心、有耻心,然后辅以诗、书、礼、乐、射、术、御的手段,使之有规矩、有尺度。这就是孔子在《论语·为政》篇中说的“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;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”。

但尽了人事,还得接受天命,这些人与功名利禄为伴,与世态人情为伍,难免失足,百姓既没法了解宫廷深处的具体详情,也没法知道士子们的处境和遭遇,唯一能看到的就是他们的外显。但这些表象很多都披着一层虚假的皮,要不要撕开这层皮让老百姓看清楚弄明白?要不要把每一个人的面罩都揭开来让老百姓观其真相?古人的选择是:不这样,因为“家丑不可外扬”,也因为“三人成虎”,语言和事件传扬开去后所产生的流变人所难测,“刑不上大夫”就是不去揭开那层面纱。

为何?因为士大夫是百姓心中的良性代表,是社会的正面形象,也是一个大家族的荣光,不幸有罪,于情于理,不去宣扬,隐恶扬善,“劝善于公堂,规过于私室”。生活本就不易,需要引导激励与正面人物事迹的榜样,真相固然需要知道,缺陷固然需要矫正,但人心微妙,善恶往往一念之间。有些恶生来不知道,一宣扬也便跟着学会了;有些纠结本来不必要,一了解也就左右为难了,人心欲念万端,与其发恶,莫如启善。所以一旦士大夫有罪,朝廷不下刑旨,但请自裁以谢,这便是“刑不上大夫”背后未曾明言的文化意义。

不过,若是罪孽深重,众人皆知,也一样难逃法网,霍禹被腰斩,窦婴被弃市就是如此。后半句“礼不下庶人”是不是我们今天理解的,不给老百姓读书的机会?是不是独尊儒术之后提倡“民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”?起码就我的理解,不是这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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