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:我最近经常通过身边的事物,拓展一下视野。本来很想发一篇关于文曲星的笔记,但是在检索有关文献的时候,发现难度竟然很大。比如要了解天文、历法等背景知识,要搞清楚南斗与北斗的关系,奎宿和魁星的关系,文曲星和文昌星的关系,星宿崇拜与文字学的关系等等。既然一会儿不大理的清楚,就先把这一篇不怎么满意的发出来了。

《翦商》(李硕著,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)第14页,引用了《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》记载的玄奘法师差点被印度土著作为祭品献给“突伽天神”的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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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些印度人强调祭神的人质应当“状端美”,而法师“仪容伟丽”“形貌淑美”,实在是上选。

这些形容,除了一个“伟”字,现在基本上只用于女性。我读到这些词汇的时候,让思绪开了一会儿小差,推理了唐代以前男性审美的几个观点,并简单罗列了一些证据,说明古代性别观念相当先进和开放。

其一,在印度人看来,天神也是喜欢美男子的——不管是作为食物、仆役,所以选择祭品马虎不得。这是人类把自己的观点外化而已,管他土人洋人本质上都是一路货色,所以后面即将说到的几点是可以与世界接轨的。

其二,以前的男人也喜欢自恋、臭美。屈原和曹植经常把自己比喻为香草美人。宋玉以《登徒子好se赋》自夸。邹忌四处求证“我孰与城北徐公美。唐诗“画眉深浅入时无”实际上是诗人自喻。

其三,男人看男人也能看出一朵花来,说明背后一定有的文化。前有弥子瑕余桃啖君,后有汉文帝专宠邓通,唐代则有张易之兄弟之流。

其四,当时的女性敢于大胆欣赏男色。如果认为对美男子的形容纯粹来自男性视角,未免让人肉麻,其中一定有女性的审美贡献。例如民间妇女把潘安的车子掷满水果。而山阴公主、半面之妆的徐昭佩和武则天母女,说明了朝野观念大致相同。

以上所述证明,唐代以前在尊重人的自然属性,尊重个体差异和多元化审美倾向方面,比之宋明理学更加科学。我之前写过一篇《“紫yang过化”随想》的短文,现在回头去看,当时的观点仍然停留在100年前五四运动时期的水平,但是其中的主要观点我至今没有改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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