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:
最近跟家里老人聊天,聊到了以前的“裹小脚”。
老人说以前有一家人蒸馒头,蒸了一辈子、很有技术。
现在蒸馒头的那个人早就没了,他的孩子不喜欢这个,所以没有“接班”,这家子人从此也就没有再蒸馒头了。
那家人为什么蒸馒头呢?
因为他的老伴以前裹了小脚,也就是所谓的“三寸金莲”(没见过的可以百度一下图片,但我不太建议搜)。
“三寸金莲”的缠足,是在女孩子小时候,把四个小脚趾折向脚掌,用布带强行缠住固定住,直到脚趾和骨头被挤压弯曲、压在脚掌心中。
应该是因为小时候脚掌结构就严重受损的原因,缠过足的脚是不会再继续长大的,所以又称裹“小脚”。
老人说,这种小脚是站不稳的,没办法种地,随便一点草堆土垛就能绊倒她。
干不了农活,就只能蒸馒头了。
随后老人又说起了另一件事:小脚的人容易出嫁,脚大的不容易。
为什么?
因为男人觉得脚大的女人难管。
为什么?
因为脚大的女人是没有裹小脚的,没有裹小脚就说明她在小时候就敢不听家里的话。在那时候的人看来,这样的人可不就是难管吗?
我一想,确实是这么个理。
毕竟在当时那个年代,封建思想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“女子无才便是德”,那个时候的社会公认女性是男性的附庸。
我比老人知道的事情更多一些,所以对“裹小脚”有着更多的看法。
裹过小脚的人站不稳、很难下地干活,这意味着什么?
意味着她没有办法通过耕种来养活自己,所以她只能把自己的生存寄托在别人身上。
这样的处境会让她不得不成为一个附庸——她最好的处境也只不过是遇到一个“比较开明”的丈夫,比如老人先前说的蒸馒头的一家人。
这一家人是丈夫妻子都蒸馒头,等于一起努力挣钱养家了。而更常见的情况是:男性耕种做小工挣钱,女性在家做家务“杂活”。
这里又涉及到认知和判断的问题:家务事,是不是杂活?有什么价值?
甭管你是怎么想的,只要她的丈夫认为家务事没价值、只不过是不挣钱的琐碎杂活而已,她的地位就会很卑贱。
那她能做更高价值的事情,比如耕种吗?
不能,因为她裹了小脚,不适合种地。
那她能做小工等技术活吗?比如木匠之类?
也不能,因为“女子无才便是德”,那时候的人极少会培养自己的女儿,只要把她简简单单的养大嫁出就行了。
既提倡无才、又提倡裹小脚,结果就是女性“必须”沦为男性的附庸。
在那个年代,要是不裹小脚,确实有自力更生的可能性。然而大家都觉得这种人脚大、肯定是不好管不听话的主,于是免不了一顿的闲言碎语,或者是一些更刻薄的话。
如此一来,不裹小脚的女性又会因为身边人的指指点点而过得不自在、不容易。
所以在老人说完裹小脚的人没办法干农活的时候,我稍微吃了一惊,因为裹小脚看起来是为了让人失去耕种能力。
再配合一些“脚大的女人不好管”之类的东西,我才堪堪明白了封建文化到底有多封建。
这时候我对那个时期的社会现状终于有了一个图景式的理解:对当时的人们来说,重男轻女、儿子传宗接代给自己养老、女儿出嫁到别人家中给别人养老、多生孩子争取生到儿子、把女儿嫁出去换回彩礼、用彩礼娶别人家的女儿。
自家女儿要裹小脚、自家儿子娶亲的时候也要娶裹小脚的女人、裹小脚的人不适合劳动所以嫁到自家这里要干杂活、嫁到别人家里还是干杂活…
从观念上瞧不起女性、从根子里重男轻女,从行为上也是给女性一些“最没价值”的事情做:处理家务中的各种杂活。
自从全国解放后,这种情况才有了转变:女性开始正常参与各种生产活动。
参与生产活动意味着拥有了自主的经济能力,这在最根本上决定了地位的转变。
这就是自主经济能力(经济独立)的意义。
也许经济独立依然不能“完全的不受制于人”,但它远远好过“完全受制于人”。